各学院:
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实验中心定于4月16日开始,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排查工作,请各学院按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现行自查自改,建立台账记录,在整改期限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。
上一条:关于组织2023年实验系列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组织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会议的通知(2023年4月4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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